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校发〔2025]26号)、《内蒙古师范大学自治区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内师校发〔2021〕65 号 )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以及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和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拟推荐以下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
薛文静 22级5班
董益荣 22级信息班
曾祥婧 23级1班
施 蕊 24级4班
自治区奖学金:
杨 帆 22级2班
李 洋 23级2班
刘 岩 24级基地班
郭珈伊 24级统计学班
公示期3天(9月26日至9月28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到学就办反应情况。
电话:7381055、季建光15848199190、刘沙沙15248106012
数学科学院学就办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