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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规章制度

内蒙古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日期:2014-05-3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内蒙古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学生会是在数学科学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总支指导下,由数学科学学院在校本科生组成的群众组织,是数学科学学院学生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群众团体。数学科学学院学生会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院学生管理事务,协助学院团总支、学工办开展学生工作,是学院、老师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数学科学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脚踏实地,发扬“严谨 务实 团结 奋进”精神,围绕数学科学学院院风、学风建设和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各项科技、文体、实践、公益活动,为学院的发展作贡献。
第三条 基本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团结带领全体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协助学校各级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三、认真听取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工之间的沟通,促进学院团结,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方针,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学术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良好的院风、学风,协助学校和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六、加强同兄弟学院和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友谊,增长见识,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成 员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从取得内蒙古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学籍并承认本会章程的本科学生中,由数学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三、有参加学生干部培训的权利。
四、有对学生工作实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五、有退会的权利。
第七条 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维护数学科学学院学生会的团结、荣誉和形象。
二、积极参与学生会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三、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四、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分配的工作。
五、成员必须热心为学生服务,不得借故推托责任。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团总支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 内蒙古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利机关,每两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学生所在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上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制定本会章程。
四、审议大会提案。
五、选举学生会成员。
六、讨论、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各部室职责

第十一条 主席团工作职责
一、依据学生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及干部任免制度组建新一届学生会,并报请院团总支批准。
二、及时向学院领导、团总支和学工办反映学生对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建议与意见,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
三、指导帮助学生会各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二条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生会内部协调工作。
二、负责管理学生会活动经费,必要时与校外企业、公司合作,争取各种商业赞助,保障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第十三条 学习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学生的晚自习和日常上课考勤,每周将统计结果发给院领导和班主任。
二、定期举办具有专业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活动。
三、组织开展各类科技文化或专业技能竞赛。
四、收集学生对学院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教学分管院长反映。
第十四条 纪律部工作职责
一、维护学院学生学习、生活和活动等场所的公共秩序。
二、对学生和学生组织遵守公共道德、校规校纪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维护各项活动和会议的现场纪律。
第十五条 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开展学院书画比赛、板报设计大赛、征文比赛等课外文化活动。
二、对学生会其他各部门的活动从有效宣传的角度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做宣传鼓动工作。
三、负责学院各项活动海报、展板、板报的设计。
第十六条 生活部工作职责
一、对学生宿舍的安全及卫生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
二、组织开展学院“宿舍文化月”活动。
第十七条 文艺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
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活动。
第十八条 体育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开展各种体育竞赛。
二、成立学院运动队(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田径队等),并组织训练;积极开展与兄弟学院的各种友谊赛。
三、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体育比赛。
数学科学学院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