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2016级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组
组 长 刘官厅
副组长 扎其劳
成 员 玉林 吴嘎日迪 王桂霞 额日合木
二、转专业实施细则
1.所有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进行《高等数学》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转入资格。
2.所有转入的学生必须转到2017级学习。
3.每个专业接收转入人数不超过5人。
4.若获得转入资格的学生人数超过最大接收人数,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申请转出的学生由转专业工作组研究决定。
三、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4月17—4月21日)
(一)学生在“信息门户中——转专业申请”中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提交。
(二)转专业咨询联系人:额日合木,电话:0471-7383391
四、审核、公示与报备(4月22日—5月19日)
(一)教务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名单发送学生申请转入学院。
(二)学院转专业工作组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试、考核,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三)公示无疑议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办理转专业手续(5月22日—5月26日)
(一)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
(二)做好转入学生的接收工作和教学指导工作。
六、其他
(一)青年政治学院、兴安学院、二连浩特国际学院参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5】74号)和本通知执行。
(二)文科、理科、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文理兼招专业除外。
(三)蒙语、汉语授课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四)交换生不能转专业。
(五)专科学生不能转入本科专业。
(六)其他校区学生不能转入本部。
(七)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的各专业不能转专业。
(八)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申请转入师范类专业。
内蒙古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17年4月13日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