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数学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补充细则


[日期:2023-10-06]


为了充分调动我院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热情,形成合理的教育激励机制,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内师校发〔20225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如下补充。

1.研究生本人严格按照各类奖学金评审条件和自身学习科研情况完成自主申报,且只能在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中申报1项,申报国家奖学金学生中未进入推荐名单者将自动列入自治区奖学金候选人员名单中,以此类推。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可视情况选择其中1项申报,四类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可重复申请。

2.学生在评选年度内无补考或重修,且必修课、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学位基础课每门课程成绩不低于80分,其它课程成绩不低于75分。

3.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奖学金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评审,通过答辩环节和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初审获奖名单。

4.为扩大鼓励面从而激发更多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热情,获得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和自治区学业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可以兼得。

5.本细则内容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数学科学学院

2023106